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70-9716-2024-00248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9-25
发文日期: 2024-09-25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三)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街道(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标准。负责福利彩票的销售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六)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七)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措施和执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八)管理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九)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十一)负责民政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十二)组织推动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扩大民政兜底保障群体范围,提升民政为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水平,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内设7办公室:党建工作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室、社会事务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室、社会救助室、社会组织管理室、办公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24,283,797.18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553,248.14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民政项目受政策调整影响实际发放标准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24,283,797.1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3,553,248.14元,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民政项目受政策调整影响实际发放标准变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273,317.18,占95.2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75,700.002.7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34,780.001.99%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

事业收入0.00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

上级补助收入0.0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

其他收入0.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24,283,797.18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43,553,248.14元,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民政项目受政策调整影响实际发放标准变动。

其中:基本支出38,803,789.734.2%

项目支出885,480,007.4595.8%

上缴上级支出0.000.0%

经营支出0.0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24,283,797.18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553,248.14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民政项目受政策调整影响实际发放标准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273,317.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910,468.14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等民政项目受政策调整影响实际发放标准变动。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273,317.1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362,849.0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675,074.16元,占91.43%;农林水支出64,593,474.88元,占7.84%;债务付息支出6,094,300.00元,占0.74%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6,202,858.03元,支出决算为880,273,317.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2%。其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0,273,317.18元,支出决算646,202,858.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的年初预算数为2,984,000.00元。支出决算为6,250,32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代养员住院外诊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的年初预算数为4,4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8,648.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运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26,2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47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低收入保障金、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贴、免费电量及暖气费减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1,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5,2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27,63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处人员工资委托业务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7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15,7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99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低收入保障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3,6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村两委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的年初预算数为271,9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2,310,195.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运转、住房核对人员工资、社区工作者工资。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社会工作人才培训。。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的年初预算数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1,045.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办公经费和委托业务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的年初预算数为83,6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373,557.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村两委人员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的年初预算数为36,9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903,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的年初预算数为23,457,158.03元。支出决算为22,519,989.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民政局人员支出。  15.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5,936,800.00元。支出决算为5,936,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防灾减灾专项资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26,239,400.00元。支出决算为32,719,90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物价补贴、实物救助、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困难劳模帮扶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3,8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的年初预算数为40,7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795,333.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的年初预算数为97,428,500.00元。支出决算为99,790,362.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项目资金、滨海新区健康关爱金、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的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1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离休干部骨灰存放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8,803,789.73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6,897,311.22元,主要原因是民政项目支出中的基本支出调整。其中:

人员经费16,698,196.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2,105,593.3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25,575,700.00元,支出25,575,7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91,000.00元,增长151.12%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民政项目受政策调整影响实际发放标准变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18,434,780.00元,支出18,434,78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748,220.00元,下降60.08%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减少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4,300.00元,支出决算3,66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0,640.00元,完成预算的25.59%;较上年增加3,660.00元,增长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生公务接待费46人次。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预算;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4,300.00元,支出决算3,66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640.00元,完成预算的25.59%;较上年增加3,660.00元,增长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本年度发生4批次46人次公务接待3660.00元。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2,105,593.35元,比2022增加18,220,997.47元,增长469.06%。主要原因是:包含了2023年发放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城市社区居委会退养主任等人员精神文明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2023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42,6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03,23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42,63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5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负责人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3年度已对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已对0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金额0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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