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海新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天津市滨海新区魏华、四季青养老服务社 |
滨海新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天津市滨海新区魏华养老服务社 | 津滨民养罚字〔2025〕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等规定 | 处罚停业整顿3个月,罚款6000元 | 2025年12月29日 |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
2 | 天津市滨海新区四季青养老服务社 | 津滨民养罚字〔2025〕0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等规定 | 处罚停业整顿3个月,罚款6000元 | 2025年12月29日 |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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