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天津市滨海新区魏华、四季青养老服务社
发布日期: 2026-01-20 13:56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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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新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被处罚对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天津市滨海新区魏华养老服务社

    津滨民养罚字〔2025〕0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等规定

    处罚停业整顿3个月,罚款6000元

    2025年12月29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2

    天津市滨海新区四季青养老服务社

    津滨民养罚字〔2025〕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等规定

    处罚停业整顿3个月,罚款6000元

    2025年12月29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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