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津滨民社决公告【2025】1号
经调查,天津市滨海新区宏海职业培训学校、天津市滨海新区善嘉社区公益服务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职业培训学校、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北塘海鲜产业协会、天津市卓为职业培训学校、天津市滨海新区平行进口汽车商会、天津市滨海新区求是义工联合会等7家社会组织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接受2022、2023年度社会组织监督检查,以上事实有《责令改正通知书》、天津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系统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并参照《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本机关决定给予上述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于2025年7月18日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期限届满,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上述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之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本行政机关将你单位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国泰大厦31楼
邮政编码:300452
联系人:邸宏毅
电话:(022)65306092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8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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