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张会粉与李云翔、包刚、史立钢 婚姻登记的告知书送达公告 |
张会粉、李云翔、包刚、史立钢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2025年5月19日,本机关收到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5月19日向本机关出具的《检察建议书》(津滨检检建受〔2025〕6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等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于2016年7月13日办理的李云翔与张会粉的婚姻登记(结婚登记证字号:J120116-2016-200855)、于2016年7月19日办理的李云翔与张会粉的婚姻登记(离婚登记证字号:L120116-2016-200785)、于2016年7月21日办理的包刚与张会粉的婚姻登记(结婚登记证字号:J120116-2016-200873)、于2016年7月27日办理的包刚与张会粉的婚姻登记(离婚登记证字号:L120116-2016-200820)、于2016年9月3日办理的史立钢与张会粉的婚姻登记(结婚登记证字号:J120116-2016-105706)、于2016年11月22日办理的史立钢与张会粉的婚姻登记(离婚登记证字号:L120116-2016-103706),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对告知事项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2025年6月9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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