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开发区民政部门、各街镇,各养老机构: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2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滨海新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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