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任刘红梅遗产管理人公告 |
刘红梅(曾用名刘爱娥),女,1981年9月19日出生,2023年9月11日去世,生前户籍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2024)津0116民特1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指定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为刘红梅的遗产管理人。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为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若有刘红梅的法定继承人、与刘红梅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刘红梅扶养的人,刘红梅继承人以外的依靠其扶养的人或对刘红梅扶养较多的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2.若有刘红梅的债权人、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3.若有其他人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担任刘红梅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异议人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将书面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至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1118号滨海国泰大厦A座31楼,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22-65305660。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2024年7月23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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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