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局、各相关街道、各相关单位:
经滨海新区旧楼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旧楼区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旧楼组〔2021〕1号)、《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旧楼区长效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滨旧楼组〔2021〕2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旧楼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代章)
2024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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