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为区域内流浪、乞讨等人员提供救助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区域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承担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殡仪服务、骨灰存放和墓地管理等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内设 11 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5,097,540.00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907,470.37元,下降20.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收入支出项目减少。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5,097,540.00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4,900,791.62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收入项目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77,254.02元,占6.8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8,620,285.98元,占93.19%。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4,496,696.75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46,077.73元,主要原因是:运营维护项目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6,477,254.02元,占5.66%;经营支出108,019,442.73元,占94.34%。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477,254.02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5,680.02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1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未申请,由现单位垫付,2022年原全额单位人员经费从财政拨款列支。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77,254.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6%,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095,680.02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1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未申请,由现单位垫付,2022年原全额单位人员经费从财政拨款列支。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7,254.0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7,254.02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90,300.00元,支出决算为6,477,254.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5%。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091,200元,支出决算为6,062,2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9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三名在职人员调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699,100元,支出决算为414,969.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三名在职人员调出。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477,254.02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1,095,680.02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21年度部分人员经费未申请,由现单位垫付,2022年原全额单位人员经费从财政拨款列支。其中:人员经费6,062,284.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14,969.2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减少18,250.24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减少18,250.24元,下降100.00%。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较上年减少18,250.24元,下降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6 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66辆,其中:其他用车6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殡葬、救助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无需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2
联系方式:022-6530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