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70-9716-2023-00355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津滨民发〔2016〕7号
主题分类: 民政,养老服务
成文日期: 2016-04-25
发文日期: 2016-04-25
有效性: 有效

各街镇、各养老机构: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滨海新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机构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老年大学、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和社区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参照执行。

附件:1.滨海新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养老机构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样本)



2016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滨海新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降低我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风险和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危害,根据局党委平安建设运营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特制定本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为统领,紧紧围绕“零事故、零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有备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一切损失,努力创造全区安全和谐的养老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管理服务人员和住院老人的安全自我防护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制度,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养老机构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向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区民政部门报告;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2.在火灾事故中要做到“四懂、三会”:

四懂:

(1)懂得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

(2)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懂得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懂得疏散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三会:

(1)会报警(报警按钮119);

(2)会使用灭火器材;

(3)会组织人员逃生。

灭火器使用方法:“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左右喷”。

(二)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现象,立即查明原因,同时采取如下措施:

1.应迅速拨打120救助电话,食物中毒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2.迅速向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食药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民政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的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药监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以外食物所致,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传染或致毒食物的人员名单,并检查传染或中毒人员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7.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若情况紧急可迅速拨打120;

4.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老年人与机构管护人员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事态严重时应及时报110处理;

2.为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应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及时进行调解,化解矛盾,必要时报告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由街镇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应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查清事件原因,同时负责保存监控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6.治安事件处理结论及时保留存档,并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区民政局。

(五)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最快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第一时间做好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存在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改进,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区民政局。

(六)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区民政局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形成汇报材料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区民政局。

五、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二)向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以及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置小组

区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应急处置小组由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社福处全体人员为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各街镇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民政局事故处置小组下设几个应急小组:新闻发布组(局办公室负责),事故处理组(社福处和社会事务处负责),救灾物资保障组(慈善协会负责),受灾人员安置组(救济救灾处负责),综合协调资金保障组(规划发展处负责)。

七、工作机制

(一)自查机制:机构安全工作应做到“四个一”,即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每年至少单独或请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一次安全知识培训、一次技能演练和一次疏散演习,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提出的整改建议,并留存相关文字和影像资料。

(二)抽查机制:区民政局、街镇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养老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三)联查机制:区民政局牵头会同街镇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安全检查组每年至少对养老机构进行一次联查。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