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有关部门、各街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落实《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丧葬用品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津民规〔2021〕6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区丧葬用品市场健康发展,现将《滨海新区促进丧葬用品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促进丧葬用品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落实《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丧葬用品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津民规〔2021〕6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区丧葬用品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办事流程。拟从事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市场主体,区民政局、各开发区有关部门、各街镇不再对其是否符合规划布局进行确认,依法直接向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
二、加强信息共享。区市场监管局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涉及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及注销名单共享至区民政局。
三、加强执法监督。区民政局主动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有关部门、各相关街镇加强各市场主体生产、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行为查处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重点祭祀节日期间,要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销售丧葬用品存在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违法违规提供遗体运送、存放服务的,由民政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四、加强诚信管理。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有关部门、各街镇要将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网点、殡葬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公示信用信息。
五、加强法制宣传。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有关部门、各街镇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移风易俗、文明殡仪等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对辖区居民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俭办丧等文明殡葬宣传。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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