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街道(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标准。负责福利彩票的销售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措施和执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管理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九)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民政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组织推动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扩大民政兜底保障群体范围,提升民政为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水平,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内设7个职能处室,下辖 2 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62,902,925.16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37,198.86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1、2021年将事业单位经营收支纳入决算;2、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部分民政政策调整影响。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47,616,686.46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5,674,107.52元,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5,158,083.76元,占98.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64,000.00元,占0.7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0,000.00元,占0.74%;其他收入44,602.70元,占0.01%;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62,858,322.4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4,210,717.89元,主要原因是:1、2021年将事业单位经营收支纳入决算;2、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部分民政政策调整影响。其中:基本支出36,386,097.91元,占4.22%;项目支出826,472,224.55元,占95.78%;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62,858,322.46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75,520.81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部分民政政策调整影响。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35,158,440.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9%,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271,369.22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部分民政政策调整影响。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5,158,440.7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915,626.87元,占90.27%;农林水支出81,242,813.89元,占9.73%。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909,100.00元,支出决算为835,158,440.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2.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53,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53,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社会工作人才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909,100.00元,支出决算为30,690,741.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1%,主要用于民政局人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413,612.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5,413,612.00元,主要用民政局机关运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815,200.00元,支出决算为583,024.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2%,主要用于低收入核对中心机构运转支出减少,调减至其他科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91,924.3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91,924.32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办公经费和委托业务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60,894,566.26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60,894,566.26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运转、住房核对人员工资、社区工作者工资。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078,751.12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8,078,751.12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处人员工资委托业务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3,606,09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3,606,092.79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协管员工资。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5,861,376.3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75,861,376.30元,主要用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项目资金、滨海新区健康关爱金、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13,761,800.00元,支出决算为20,381,035.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追加预算用于2021年汉沽福利院特困人员和第二养护院运营经费、大港编外生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2,207,133.6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2,207,133.6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1,687,860.4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91,687,860.48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低收入保障金、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补贴、免费电量及暖气费减免。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6,125,679.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56,125,679.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低收入保障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6,499,975.5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6,499,975.58元,主要用于物价补贴、实物救助、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困难劳模帮扶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26,700.00元,支出决算为6,298,54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5%,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698,707.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6,698,707.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3,678,88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531,970.51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4,531,970.51元,主要用于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代养养员住院外诊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30,416.88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830,416.88元,主要用于事务服务中心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0,412,397.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80,412,397.01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村两委人员经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2,500.00元,支出决算为479,70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预算242,794.40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专项资金。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6,386,097.91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556,062.6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增加婚姻登记处房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区服务和管理经费及补助等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5,436,169.5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949,928.3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590.24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3,609.76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8,250.2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50.24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749.76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6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34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3,860.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5,285,881.70元,收入6,164,000.00元,支出21,449,881.7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10,651.33元,下降17.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增加婚姻登记处房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区服务和管理经费及补助等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6,250,000.00元,支出6,250,00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0.00元。与2020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50,00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支出,本年度增加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方面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0,949,928.39元,比2020年增加6,773,393.61元,增长162.18%。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支出增加。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8,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9,0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8,8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8,8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度已对2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869,716,631.6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已自行组织开展25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869,716,631.6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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