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三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7-11 19:00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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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7日至7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党委开展了深化改革专项巡察,并于10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双牵头”要求,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履行牵头推进整改职责,作为第一组长,负总责,并承担第一责任。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及时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委负责人担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承担整改首要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组织抓好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具体任务。中心党委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8次;召开全体职工会议1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中心纪检谈话10人次。中心党委实现了巡察整改工作与履职尽责两促进,两提高。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的要求,中心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统一思想,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逐项抓整改,既见事又见人,做到整改一件,教育一片,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提升管党治党水平。集中整改期间,共完成举一反三整改4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4项,开展专项整治1项、修订、完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21项,清退各种款项129226元。

    (一)聚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落实区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求行动迟缓,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的不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温差,改革进程与区委要求有差距。”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聚焦”重要论述学习不深不实。”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中心党委带领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做出的“三个聚焦”重要指示批示的专题学习,保证学习效果。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启动“滨海新区第四殡仪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调整优化建设方案;规划建设第三殡仪馆专用守灵间,为治丧群众提供更全面、更加多元化的治丧服务,提升殡仪馆整体服务水平;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快生态葬建设进程,严格按照天津市统一要求,规划一处建筑面积超过三十亩的生态葬区,包含草坪葬、花坛葬、壁葬、深葬等多种生态葬形式,为新区老百姓提供更环保、更多样、更高性价比的丧葬形式。

    (2)针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思想政治建设用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各基层党支部开展了《关于深化滨海新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的专题学习,制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等15个行政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6个党委制度。二是采用专题调研、调查问卷和谈心谈话等形式,做实做细党员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专题研判会议,及时形成思想动态分析报告,有效稳定职工情绪,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提高业务服务水平。

    (3)针对“落实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欠缺行动自觉。”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中心班子定期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事业单位改革事宜,出台了多项配套方案,有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进程。截止2021年12月,原单位注销、新班子配备、党组织架构调整、人员岗位匹配、编制划转、法人登记、财务和资产整合、档案移交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履行核心职能较注重经济效益,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上有所欠缺。”问题。

    加大公示公开力度,通过电子屏幕、公示栏等方式对在售墓地价格进行公示公开;制定惠民措施,增加殡葬用品种类,满足群众需要。

    针对“天津市殡葬改革倡导的一站式治丧服务没有及时跟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已完成同市殡仪服务平台对接,参照天津市殡仪服务总站标准构建新区殡葬服务调度平台。

    3.关于“殡葬专项整治“排雷”意识不强,不同程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进一步加强太平间管理服务,制定了《殡葬领域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后续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配合区级部门针对非法运尸车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监督不到位,项目资产等领域廉政风险问题突出。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1)针对“追责问责不彻底。”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中心制定完善了人事管理和绩效奖惩制度,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依据。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升工作能力、规范工作流程。

    (2)针对“违规兼职取酬失管失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开展专项治理,举一反三,防范化解此类廉政风险。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处理,追缴违规所得报酬。

    (3)针对“救助站党支部疫情期间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存在漏洞。”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巡察整改期间原区救助站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全体职工再次学习机关事业单位值班制度、《关于严肃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引导全体职工查找自身工作漏洞和不足,结合岗位特点制定值班值守、点位检查防范措施。强化值班值守,坚持领导带班,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中心党委约谈救助站支部班子,在部门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深入的廉政风险排查,从细微处着手、从根源上排查存在的其他廉政风险点,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制定防范措施,组织职工开展制度学习,层层压实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防患未然。

    (4)针对“纪检干部配备不足,监督乏力。”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经区民政局党委与上级纪委沟通协调,选任了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科级干部担任中心纪委书记,并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下属10个基层党支部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6个设支委的党组织配备了6个专职纪检委员,补齐了纪检干部配备短板。二是中心党委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多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切实将从严管党治党的压力传递到位。

    2.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年度考核优秀奖励。”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二是已追缴当事人违规所得。

    (2)针对“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中心领导班子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开展了专项排查,坚决杜绝此类廉政风险再发生。二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问题线索核查,按照上级部门回复意见落实追责问责或相关资金追缴。

    (3)针对“非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福利。”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行政账务资金管理,做到每一款业务支出需由1名录入人员2名复核人员把关。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严把支出关,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在经费支出时,对超标准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坚决不予报销。

    (4)针对“以实物形式发放福利。”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完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标准。

    3. 关于“项目招标监管缺失,花钱随意,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中心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所有工程项目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确定风险等级和监管责任人。制定《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为规范工程类工作提供依据。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

    4. 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资产流失及流失风险。”问题。

    (1)针对“对所属企业经营失管失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大对资产的管理处置监督力度,严防资产流失风险。二是相关企业已经完成注销,中心已不存在类似企业。

    (2)针对“房产无故闲置,资产浪费严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中心制定了《自购房屋管理制度》,中心整合后对不动产进行了详细梳理并形成台账,不断提升不动产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中心房产出租的统一管理,将所属房产按照管理要求,通过相关专业平台进行了登记,委托机构进行评估,通过平台对外进行出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

    1.关于“党组织不健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中心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成立了10个党支部,规范设置支部委员会并完成了全部选举工作,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新组建的党支部对照巡察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心党委要求基层党支部定期研究党务工作和支部建设工作,定期向党委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建工作。

    2.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

    (1)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党委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通过党建“两张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分解任务,推动责任落实。二是中心党委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自觉性。

    (2)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中心党委约谈党相关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组织生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教育、防微杜渐,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3. 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问题。

    (1)针对“内部随意招人,近亲繁殖严重。”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建立职工亲属关系台账,通过调离系统、系统内部调整、不同部门调整等方式,保证相关人员岗位满足回避制度要求;二是定期对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研判,保证干部队伍的团结稳定。

    (2)针对“档案材料缺失。”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中心对原单位的相关档案材料施行统一保管,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二是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归档》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了学习,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三是对人事档案进行一人一档管理,建立个人档案台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没有完全做到融会贯通、系统掌握,学习停留在字面上理解。没有真正把党建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满足于学文件、看警示片、写笔记、建档案这些基础性的工作上,不同程度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的现象。

    二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在业务工作中,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出现了问题再去想办法解决,工作没有前瞻性,有很多工作都是只有想法但没有付之实际行动,缺乏果断与担当。

    三是自我要求不严格。个别党员干部在纪律规矩面前与当前作风建设不符,存在“特权意识”,没有起到表率与榜样的作用,造成近几年被处分人员比例高的现象。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中心党委将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狠抓落实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做好自查和自行“回头看”,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强化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力量,要以提升组织力为主线,加大对基层党支部的督促和指导,推动提升党的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化融入中心,促进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研究探索党建工作新途径,引导党员破解基层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持续正风肃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从严从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深入梳理查摆可能存在的薄弱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措施举措,及时化解风险隐患,遵循“六个到位”、“五个坚持”原则,落实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管控,稳妥做好重大事件后续处置稳控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欢迎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22-25306730;电子邮箱:swfwxc@163.com;

    邮政信箱:user116@mzj.bhxq.tj.gov.cn。

    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党委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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