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服务单位:
按照《天津市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津处非办[2019]8号)、《天津市滨海新区2019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区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维护老年人及家属的经济财产安全,区民政局结合我区养老服务行业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自2019年4月19日至6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活动,着力规范全区养老服务行业市场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属财产安全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长效防控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排查单位。全区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已运营养老机构、新建养老机构、在建养老机构等。
(二)重点排查内容。
1.看证照。看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备案,是否取得相关资质,实际信息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对未按规定登记注册、未到民政局备案、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养老机构进行重点排查。
2.看宣传。对通过互联网、电视、广播、传单、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介传递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宣传中涉及的返利分红、消费抵扣、大额押金等字眼,同时也包括暗示高收益、高回报、明示和暗示保本、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星级养老院、星级会员、VIP服务、受益者、保证床位等名义作推荐说明的虚假广告。
3.看人员。一看从业人员,对其资历、职业经历是否因非法集资受过处罚和刑事追究进行排查;二看投资人员,资金是否充足、个人信用是否良好、是否收到过群众举报。
4.看业务。看是否有实际办公地点、业务范围是否与法人登记证书一致,查看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涉及资金募集的行为。
5.看资金。依法对高风险养老机构可疑资金异动情况进行排查,看其是否存在收取大额押金、大量聚集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异常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区民政局成立养老服务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民政局副局长王会胜兼任,社会福利处负责具体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有关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整治单位,采取跟踪督改措施,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各养老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自评工作,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依据自查自评结果,建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问题整改台账,形成自评报告并于6月25日前上交至区民政局。
(三)集中开展整治。
按照养老服务单位严禁开展非法集资和在开业前禁止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对新建盈利性的养老机构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巡查频率,针对排查出问题的服务单位,责令其立行立改。区民政局建档立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目标准,并加强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巡查监控,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同时,发挥群众举报热线作用,对群众发现的养老服务单位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并配合区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查处。
区民政局举报监督电话:65305673 65306254
联系人:张雯 李枫
滨海新区民政局
2019年4月22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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