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8-9716-2019-00005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津滨民发〔2018〕86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文日期: 2018-12-27
发文日期: 2019-01-03
有效性: 有效

局机关各处室及各事业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民政系统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区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0天的民政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民政系统范围内立即开展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养老机构等人口密集场所,对之前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进行逐一整改、逐一销号,做到一般隐患100%及时整改。涉及所有未完成的整改隐患必须由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包联负责,牵头负责落实,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情况、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开展情况。

  3、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本行业(领域)条块边界划分及监管名录编制情况、安全生产例会召开情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档案材料归档整理情况。

  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落实情况。

  5、安全隐患清单建立及整改情况。查本次集中行动各单位排查检查隐患清单的建立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6、其他。主要包括创新性工作做法、打非治违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2月底,各单位按照要求,依据各自行业特点开展隐患自查,列出隐患自查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并建档立卷,28日中午前将自查情况清单上报至局规划发展处。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全员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届时区民政局将成立安全检查小组,重点对养老机构、殡葬服务场所等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第二阶段:2019年1月1日至10日,各单位按照隐患自查清单集中治理整改,依照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月11日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局规划发展处。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掌握实时动态,推动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由下属事业单位的处室要切实履行检查职责,对事业单位进行深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系统。

  2、提高意识,完善制度。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系统的学习宣传,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在平时的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留有痕迹、做好台账,并进行有效保存。

  3、全面排查,严格问责。全面排查隐患,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对隐患整改不力、整改不积极、推诿推卸责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高压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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