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 |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街道(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标准。负责福利彩票的销售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措施和执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管理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九)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民政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组织推动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扩大民政兜底保障群体范围,提升民政为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水平,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内设7个职能处室,下辖8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9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救助站,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救灾物资储备站,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社会福利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民政福利生产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老年福利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养老院,共计8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953,961,625.4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413,221,222.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522,872.10元,占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989,119.08元,占0.10%。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953,961,625.4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413,221,222.76元,其中:基本支出52,475,117.07元,占5.50%;项目支出900,379,571.49元,占94.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34,245,077.3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407,473,043.01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0991096.19元,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407678342.87元,包括“行政运行”30,909,455.35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7,997.60元,主要用于:设备的维修、保养、物业管理等办公维护费用。“机关服务”754,578.71元,主要用于:低收入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运转经费。“民间组织管理”2,163,858.60元,主要用于:公益创投、社会组织管理等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34,496,594.01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8,215,858.60元,主要用于: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等专项支出。
“抚恤”36575366.63元,包括“死亡抚恤”742,547.00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支出。“其他优抚支出”24,734,811.93元,主要用于:双拥、优抚活动支出。“伤残抚恤”2146517.4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伤残补助费支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338364.3元,主要用于: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1867700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支出。“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745426元,主要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退役安置”25587189.6元,包括“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5,419,549.60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退役士兵安置”16764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
“社会福利”171761345.35元,包括“老年福利”156,724,711.2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健康关爱金、居家养老补贴等。“殡葬”936,730.90元,主要用于:骨灰存放、骨灰撒海、清明祭扫等经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4,099,903.25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运转经费。
“残疾人事业”40550880元,包括“残疾人就业和扶贫”34,821,88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方面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729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136533517.85元,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9308429.85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困境儿童、优抚对象物价补贴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7225088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农村低收入救助支出。
“临时救助”34070935.31元,包括“临时救助支出”26,070,769.13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实物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000,166.18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634120元,包括“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37634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25778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6268590.28元,包括“其他城市生活救助”6,268,590.28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困难群众、丧葬补贴、扶贫救助支出。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4330808.3元,包括“拥军优属”4,330,808.30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360811.23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2818.64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262,818.6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医疗救助”4039610元,包括“城乡医疗救助”0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039610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
“优抚对象医疗”1058382.59元,包括“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58382.59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3、“农林水支出”57226900元,其中:
“农村综合改革”57226900元,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7226900元,主要用于: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66269.88元,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666269.88元,包括“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66,269.88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站运转经费。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1,101,555.8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25,645,855.2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3587317.79元,其中“基本工资”6,991,401.48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8,532,187.87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2,639,350.39元,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5,28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伙食补助。“绩效工资”5,447,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99,657.21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1,250,090.88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68,417.25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0,929.23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10,776,986.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86,017.48元,主要用于:用于规定的值班费等其他工资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6477.97元,其中“离休费”126,814.9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离休费。“退休费”1,387,820.5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退休费。“退职(役)费”6,972.5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生活补贴。“抚恤金”83,520.00元,主要用于:牺牲病故人员一次性补助金。“奖励金”1,350.0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商品和服务支出”5757380.05元,其中“办公费”874,870.92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印刷费”27,825.50元,主要用于:单位印刷费。“咨询费”6,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费。“手续费”7,884.48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水费”193,542.51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水费支出。“电费”443,199.67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邮电费”272,437.27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话费、网络费。“取暖费”61,7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取暖费。“物业管理费”2,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物业费。“差旅费”478,660.07元,主要用于:单位发生的差旅费。“维修(护)费”132,522.92元,主要用于:单位设备的维修维护。“租赁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租赁费。“培训费”18,4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培训费。“公务接待费”25,854.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劳务费”30,9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劳务费用。“委托业务费”477,665.20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309,875.00元,主要用于:单位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893,794.47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00.7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公车的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804,112.44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车费。“税金及附加费用”41,694.9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应负担的税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3,849.9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4、“资本性支出”5038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0,38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00元,当年收入18,046,550.00元,支出总计17,236,050.0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5,095,252.9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7236050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236,050.00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政府补贴和社区公益金专项补助。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89,754.7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30,665.3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项目。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3,900.7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00.7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16,099.3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6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5,854.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4,566.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4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612,148.82元,比2018年减少12,779,992.04元,降低78.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民政局运行经费中未发生创文奖项目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31,39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8,7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22,64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开展养老检查工作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个,涉及金额140127680.58元。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汇总)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无。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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