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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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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民政局出台“两个目录”有力推动基层减负增效
发布日期: 2023-08-02 08:53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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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按照《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农办关于<天津市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民发〔2023〕3号)和《滨海新区关于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津滨民发〔2023〕6号)要求,区民政局出台了《滨海新区村(社区)组织依法履职工作事务指导目录》和《滨海新区村(社区)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务指导目录》。“两个目录”是在认真梳理国家和我市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策文件,广泛征求全区各委办局以及各相关开发区、街镇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滨海新区村(社区)组织依法履职工作事务指导目录》明确了村(社区)党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滨海新区村(社区)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务指导目录》明确了村(社区)组织在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国防动员等工作中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个目录”为依法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提供了基本依据,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各党政群机构对“两个目录”以外需要村(社区)协助的专项任务或对因法规、政策及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取消或变更的,交区民政局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委托或交办村(社区)协助开展工作的部门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区民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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