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推进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方案要求,实现城乡社区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共同体,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滨海新区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括三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描绘了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2025年及2027年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城乡社区服务对象更加广泛,治理手段更加智能,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惠民公共服务更有保障,便民社会化服务更加便捷,安民应急服务更有效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到2027年,实现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全面完善,基层政权坚强有力,基层群众自治充满活力,城乡社区服务丰富高效,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含三个方面内容,每一方面有四项工作抓手,分别是:
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关制度。完善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体制,落实城乡社区各类组织向党组织述职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二是,有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制定滨海新区关于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相关工作方案。完善滨海新区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设置。严格落实民主协商程序。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四是,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发挥“智库”优势。
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一是,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功能布局。确保既有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达标,确保新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实现居民活动区域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面积的60%以上。二是,增强城乡社区智慧治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基础设施等应用终端建设。整合相关部门治理类应用,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深度融合。三是,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社区下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四是,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每个网格原则上覆盖300户左右。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理,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每年挖掘、总结可推广的街镇经验、城乡社区经验、个人典型经验。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提质增效。一是,改善城乡社区人居环境。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旧楼区长效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二是,优化城乡社区资源配置。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完善“两代表一委员”联系城乡社区制度。三是,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完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准入制度。集中整治台账多、牌子多、会议多等问题。四是,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依法依规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按照“4+N”标准做好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配置,实现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置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及继续教育。完善关心关爱措施,建立社工关爱基金。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主要含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区委、区政府和各街镇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组织领导。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成效评估。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符合条件的资金。鼓励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慈善捐赠、民办公助等多种渠道筹集治理资金。三是,完善考核激励。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取消对城乡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完善村(社区)星级管理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方案》附件中将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制定了各项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任务”,进一步夯实城乡社区治理根基,为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筑牢基石。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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