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14:45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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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滨海新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滨海新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认真履职、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政务服务事项动态完善。依法开展《滨海新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孤儿、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等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依规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补贴资金,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安全。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全年132个项目投入资金13.46亿元,惠及332.65万人次。指导建设3个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困难失能老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开展30余场关爱困境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惠及受助儿童1000余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1人次,亲属接领18人次,护送返乡46人次,资助返乡车票166人。制定《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效能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1个市区联合试点和6个区级试点建设。制定《滨海新区村(社区)组织依法履职工作事务指导目录》(54项内容)和《滨海新区村(社区)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务指导目录》(46项内容),减少村(社区)工作事务20项,清理内部、外部挂牌360余块,减少开具证明1300余个,中新生态城第四社区作为天津市唯一试点纳入全国完整社区建设。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打好共同缔造组合拳 共谱智慧社区新篇章”等2个案例被评为2023年度天津市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海滨街联盟村村规民约、茶淀街七星里社区居民公约等5个村居被评为天津市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被确定为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民政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积极落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67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受理跨省通办1例,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持续巩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镇成果,按照市民政局部署专题开展社会救助“一城通办”业务培训。扎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持续运行天津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和新区民政“补贴宝”,做好28项民政补贴资金发放。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重点检查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完成4家行业协会商会实地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管理3个领域6个事项66个对象完成抽查检查,会同区市场局、区住建委、金融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对接走访帮扶6家企业和3个项目。在政府采购和招标工作中做好公平竞争审查。

    (三)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须经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合法性审核后,方可正式印发,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实施公职律师列席党委、行政班子决策会议机制,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区司法局部署,组织开展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工作。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废止等公开征求社会意见3次。

    (四)严格规范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救助等领域行政执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完成2022年度区属543家社会组织(含年报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实际参检的社会组织490个,参检率90.24%,年检合格413家,占参检总数的84.29%,对92家社会组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开展志愿服务组织专项检查工作,抽查检查10家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在全区开展养老机构违规收取超出收费标准押金的检查工作,会同建设银行研究补贴资金监管机制。依规对1家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开展殡葬管理领域专项执法,打击制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焚烧纸钱等行为,规范殡葬市场。推动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滨海新区被确定为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依法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执法。加强街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监督指导,组织各街镇及开发区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补助资金专项自查工作,规范低保补贴资金发放。依法做好2起遗产管理人相关工作。

    (五)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养老服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老年人人身安全得到切实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全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安装智能设施,设立7×24小时人工坐席,为其提供线上居家安全服务保障,实现预警监督、应急响应、点单派单、入户服务和照料监管等闭环管理。同时指导督促各街镇和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线上紧急救援和保障服务机制,新城镇、新港街采用智能设备+实体服务的模式,新村街采用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方式,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服务。线下指导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同时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升其应急处突能力。

    (六)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活动。制定2023年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组成由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组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队,利用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按照季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在中塘镇、大沽街道及杭州道社区广场开展各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60余场次,宣传《宪法》《民法典》《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志愿服务条例》《滨海新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救助政策的解答。依托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服务机构、老年大学、社区活动中心等,以敬老月、慈善日活动、消防宣传月等为契机,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和《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和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活动的开展,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孝老、敬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文件、张贴海报等形式,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倡议宣传、关爱未成年人、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加强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窗口单位为主、以业务工作为平台的法治阵地建设,加强未保中心、救助站阵地建设,不断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报送《坚持同心守护 突出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滨城”样本》法治建设典型经验。

    (七)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及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年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民政服务信息公开,公开政务信息225条,办复信息公开21件。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天津滨海民政”发布各类民政政策信息48期321条。对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3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2件。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区矛调中心常驻值班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提前化解。累计处理12345热线、局长信箱、矛调中心、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问题925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出庭应诉覆盖面和应诉水平,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

    (九)加强民政系统法治人才培养。2023年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9人,按照市民政局、区司法局部署安排,组织19人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合格率100%。组织机关执法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法》《滨海新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2023》《滨海新区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2023》等专题培训。组织局系统公务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合格。聘用1名公职律师,聘为内部法律顾问,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30余件,积极参与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普法宣传等,并外聘专业法律顾问,完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履行推进滨海新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区民政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重担。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民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重点组织推动滨海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任务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指标,安排专人推动,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局党委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组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9次。局属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集体学习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0余次,参与党员229人。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重要内容。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推进新区法治民政建设”为主题带头宣讲法治专题法治课。成立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区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天津滨海民政”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发挥民政基层单位普法阵地作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及时转发相关理论文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开展考核监督,扎实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全员参与日常学法,依托“学习强国”、天津干部在线等平台,开展日常学习。坚持以考促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就职宪法宣誓、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等制度,巩固学法用法效果,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终述职报告,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续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考试,合格率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不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单一,研究交流和深钻细研少,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意识不牢、能力不强。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力度不够,全面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建设任务落实仍有差距,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性、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落实仍需加强。

    三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能力不足,无专业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程序实操经验少,执法装备经费保障不够,仍存在执法不想、不敢、不会问题。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加强研究交流、宣传阐释,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新区民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持续深化落实“一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全区“一规划、两纲要”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对照任务要求,持续发力,及时研究解决民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抓好部署、推动和落实,力争法治建设有新突破。加强合法性审核,降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发案率,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三)强化提升民政执法普法工作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执法专业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民政法治阵地建设,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普法教育,引领和规范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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