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06 17:16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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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从事殡葬服务等工作,经滨海新区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收事项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建路2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为区域内流浪、乞讨等人员提供救助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区域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承担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殡仪服务、骨灰存放和墓地管理等工作。

    二、 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岗位简介

    专业

    学历

    其它条件

    1

    遗体火化师

    5

    不限

    从事遗体搬运(每次负重50公斤以上)、遗体整容、遗体火化、骨灰收装及火化炉维修、殡仪服务等工作

    不限

    具有中专、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1、户籍不限,18-45周岁之间(1978年02月08日-2005年02月08日之间出生)                              2、适合男性工作            

    合计

    5

    三、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愿意从事殡葬一线工作,服从单位工作调配和安排

    (四)具备从事殡葬工作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身体条件,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凡与招聘单位在编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名;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 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30306日在海河人才网站(http://www.haiherc.com)海河人才公众号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http://mzj.tjbh.gov.cn/)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 招聘流程、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流程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实操、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员公示。

    (二)报名方式

    1、考生报名、缴纳考务费均在海河人才网(www.haiherc.com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6日9:00至03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03月07日9:00至03月11日16:00

    3、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45元/人,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考申请之前仔细检查个人填报信息和报名条件是否符合。

    (2)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 考核、资格复审、面试

    (一)考核

    考核内容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考核准考证,并按照考核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实操考核。参加实操时,必须同时携带考核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实操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实操后7个工作日内在海河人才(http://www.haiherc.com)网站上发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应聘人员需携带初审阶段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人,领取面试准考证,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缴纳面试考务费或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待定,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网上打印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注:高中及中专学历不需要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4、近期本人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5、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6、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三)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100分为满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2、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不予退还。

    3、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七、 总成绩的计算和发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八、 体检、考察政审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3、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没有影响录用问题的,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二)考察政审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九、 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将在报名网址:www.haiherc.com海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 递补

    若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可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各环节递补且仅递补一次。

    十一、 录用、薪酬待遇

    1、被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殡葬系统其他形式用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2、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 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022-25306045

    电话受理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

                 8:30-11:30,13:30-16:30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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