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2-01 15:57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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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滨海新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抓手,扎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扎实推进“一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落实,认真履职、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区民政系统40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各种方式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征订《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用书300余本,局属24个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集体学习等方式组织学习,230余名党员参与学习讨论,通过班子引领学、书记宣讲学、网络平台学、在线研讨学和答题检验学等“五学”措施巩固学习成果。

    二是全力推动民政系统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党委工作要点、民政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基层党组织年度学习重点和干部学习培训重点内容,纳入所属基层党组织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的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深化组织学习,召开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区民政局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局属各基层党组织通过支部党员大会、集体学习和“学习强国”平台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0余次,参与党员233名。强化组织培训,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学深悟透“十一个坚持” 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讲法治课,专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邀请区委党校高级讲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政策法规进行深入讲解。及时宣讲宣传。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积极开展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和单位宣讲法治课,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以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开展法治宣讲24次,征订下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33本切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不断完善法治建设责任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和民政工作同谋化、同部署、同推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局党委书记、局长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暂行规定》,涉及有关法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均做到亲自任组长,切实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责任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对民政法治督察整改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执法机构队伍建设、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法治问题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并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工作要点。坚持在周例会、月局务会上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主持召开法治专题会议10余次。

    (二)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带领局党委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不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开展法治学习,学习党内法规2次、学习法律法规3次,不断加强对党章、依规治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学习领会。组织单位公职律师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公职律师培训,切实提升法治工作水平;组织51名机关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平台培训并考试,27名执法人员通过年度行政执法考试,考试合格率100%,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

    (三)不断完善依法决策和报告机制。及时修订《滨海新区民政局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提请局党委会议审议,局党委研究法治事项40余项。实施公职律师列席党委、行政班子决策会议机制,提前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参考,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事务管理全过程。坚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将述法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终述职报告,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力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取得有效进展

    (一)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滨海新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形成统筹协调的政策体系和执行计划。加速补齐街镇、社区两级设施短板,加快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建成运营4个街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112城乡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机构,新增3个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床位突破1万张建成智慧社区平台赋能基层,依托智慧街镇建设,建成社区在线服务平台,333个社区全部上线使用实现小区住户统一管理、投票表决等民主管理,平台使用两个月以来,注册人数42万余人,各系统模块使用6000余次。建成智慧为老服务平台,设置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政府管理等端口,通过线上点单等方式在全区推广居家养老线上服务。深入挖掘城乡社区治理先进典型,推荐泰达街时尚广场社区书记佟海燕成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对象。寨上街道典型案例《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全力打造街域基层治理新模式》被评为天津市基层治理创新优秀典型案例。通过社区公益金支持社工站项目600余万元,在全市首批完成社工站建设全覆盖工作,全区22个社工站把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困难群众帮扶、社区治理等民政服务纳入重点服务内容,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老年人日间照料、未成年人保护等与社工站嵌入发展,实现共享共赢。成立由34个职能部门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督促之责。积极布局“中心、站、点”3级阵地,在4个开发区21个街镇472个村(居)全覆盖建成未保工作站点,形成完整的组织体系顺利通过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考核。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民法典》婚姻、收养等最新规定,加强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时完善“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持续巩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镇成果。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全面运行天津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和新区民政“补贴宝”,28项民政惠民资金直达个人。实行民政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在各婚姻登记窗口设置“好差评”二维码。清理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大排查活动,把行业协会商会会费项目、标准等事项纳入年检的重要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开展6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公布投诉举报内容和途径,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合法收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管理3个领域9个事项53个对象完成检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文件1件。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指导各开发区、街镇全部实现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指导监督成立落实居(村)民委员会6个下属委员会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全部上墙。促各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会,探索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实验试点。依托天津市村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完善村社区“三务”公开制度,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611条。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推动泰达街时尚广场社区、中塘镇刘塘庄村等清廉村居试点建设。海滨街沙井子三村、小王庄镇小苏庄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汉沽街小马杓沽村、大王瞿阝村,中塘镇南台庄村、十九顷村、渔业村,小王庄镇徐庄子村、小辛庄村、南抛庄村被最终确立为天津市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助力法治社会建设。持续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认真开展检查抽查工作,在年检工作中坚持“党建”双年检,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职业道德准则,完成滨海新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公约的模板的制定。严格执行慈善活动审核管理和捐赠活动监管,引导企业和各社会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畅通捐赠渠道。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成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枢纽平台,先后支持建成1+5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成为承接中央、市、区级公益服务项目的生力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涵盖社工站建设、乡村振兴、禁毒服务等多个方面。依托各街镇社工站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推广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引导群众和服务对象注册成为志愿者。

    (五)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范围、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后评估等流程和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须经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合法性审核后,方可正式印发,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件,聘请第三方开展社会风险评估1件。

    (六)严格规范民政领域执法活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救助等领域行政执法,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管理力度。完成2021年度区属497家社会组织(含年报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实际参检的社会组织440家,年检率88.5%,年检合格406家,占参检总数的92.3%,对45家社会组织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法对5家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合检查工作,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黑机构”,依法取缔2家未登记备案养老机构,督促2家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规对1家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加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医院太平间治理不断规范,非法运送遗体行为得到整治。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殡葬领域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500余人次。依法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执法。结合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信访处理,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街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监督指导,点评社会救助典型案例,以案促学,解读政策疑点,规范低保补贴资金发放。

    (七)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及时调整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制定《滨海新区民政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挂图22套66张,制作“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PPT线上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局机关116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线上学习。指导各开发区、街镇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举办宣讲25场,受益人数1562人。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局机关78名干部职工签署学习贯彻民法典承诺书,各婚姻登记处、殡葬场所等服务机构,充分利用电子屏等载体,播放民法典宣传课件、宣传视频等,宣传民法典知识。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抓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2个重点宣传项目,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学习宣传,174个集中宣传点广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社会面宣传。利用“中华慈善日”活动,开展《慈善法》宣传宣讲。宣传普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录制网络课程《党领导下居民自治相关政策宣讲》《党领导下村民自治相关政策宣讲》,对村居“两委”、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等人员集中培训。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发放《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明白纸2万余份,开展社会救助政策专题培训解读《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大力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倡议宣传。开展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关爱未成年人系列活动10场次。加强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窗口单位为主、以业务工作为平台的法治阵地建设,不断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八)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及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年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5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民政服务信息公开公开政务信息212条,办复信息公开6件。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天津滨海民政”发布各类民政政策信息48期308条。对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2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1件。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区矛调中心常驻值班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提前化解。累计处理12345热线、局长信箱、矛调中心、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问题1683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出庭应诉覆盖面和应诉水平,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

    四、加强民政系统法治人才培养

        2022年全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7人,按照市民政局、区司法局部署安排,组织27人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合格率100%组织机关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天津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组织局系统51名公务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合格。聘用1名公职律师,聘为内部法律顾问,并外聘专业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保障60余次,完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力度不够,仅限于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对民政服务场所和对象的宣传不多。下一步将结合各项专题活动,加强宣讲。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定期调度推动,全面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建设任务落实。

    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落实仍需加强,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梳理工作规范流程,加强审核把关。

    四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能力不足,执法工作缺乏统筹,专业执法队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程序实操经验少,执法装备经费保障不够,执法不想、不敢、不会的问题较为突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执法专业性。

    六、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加强宣传阐释,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新区民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持续深化落实“一规划两纲要”。认真落实全区“一规划两纲要”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对照任务要求,持续发力,及时研究解决民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抓好部署、推动和落实,力争法治建设有新突破。加强合法性审核,降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发案率,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三)强化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执法专业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

    (四)持续加强民政普法责任制落实。细化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民政法治阵地建设,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普法教育,引领和规范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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