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对5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2-22 10:16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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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以下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5家社会组织给予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公告如下:

    1、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农民用水协会

    2、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殡葬协会

    3、天津市滨海新区钓鱼运动协会

    4、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文化艺术学校

    5、天津市滨实职业培训学校

    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其登记证书、单位印章同时废止,依法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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