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2-02-10 16:17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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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滨海新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围绕全区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认真履职、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委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2021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次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领学,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并结合工作进行发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认真落实《滨海新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部署,制定印发《滨海新区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细则》《区民政局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购买下发《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24本,局公职律师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局属各基层党组织通过支部党员大会、集体学习和“学习强国”平台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0余次,参与党员236名。依托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局微信公众号、窗口单位LED显示屏、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切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责任机制。局党委书记、局长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暂行规定》,涉及有关法治工作的领导小组均做到亲自任组长,切实负起法治建设第一人责任责任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迎接中央法治督察整改、行政执法监督、执法队伍培训、普法工作、殡葬整治、行政处罚、政策性文件出台等法治问题亲自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并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亲自召开专题法治工作推动会议2次,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8 次,对法治工作文件作出批示10余次。制定本局法治建设责任分工清单,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对法治工作进度缓慢的部门通过专题会议、提示、约谈等形式亲自督促整改,坚持在周工作例会、月度局务会议上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切实推动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及时组织上报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落实理论中心组(领导班子)学法制度,不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开展法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保密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安排党委会、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法12次,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法治课1次,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单位宣讲法治课、部署开展分管业务领域普法培训,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以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开展法治宣讲18次组织公职律师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公职律师培训,组织58名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平台培训并考试,干部职工年度普法考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5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组织党史学习教育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邀请区委党校高级讲师对党内政策法规进行深入讲解。不断完善局系统党内规范性文件,修改《区民政局党委议事规则》。开展党内法规宣讲活动,结合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基层单位、社区村居开展党内法规宣讲活动。创新开展“以案释法”等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增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感染力。

    三、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有效进展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通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查,完善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范围、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后评估等流程和要求,年内开展公开征求意见2次、专家论证1次、社会风险评估1次。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规定及时向区司法局报请合法性审核8件。2021年依法按要求向区人民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对实施民政“补贴宝”项目,依法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申报全市优秀案例。

    (二)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一制三化”改革,出台《滨海新区民政领域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创新推出民政“补贴宝”,将养老、救助、残疾人补贴、儿童保护等24个项目资金实行民政资金直达服务对象,居于全国先列,新华网、人民网、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纷纷予以报道。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将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全部下放至21个镇(街),实现社会救助受理、调查、审核一体化,缩短办理时间。依托“滨海通办”平台16个民政保障项目实行线上“通办”,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全市第一名。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完成新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30个,全年新增养老服务床位约1680张。持续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依法推进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超标准墓位、医疗机构太平间等整治,全面梳理公益性骨灰堂和公墓基本情况,制定《滨海新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推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修订和村务公开系统应用全覆盖,开展城乡社区“万能章”治理,城乡社区减负增效成效显著。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出台全市首个区级社会工作人才政策,制定《滨海新区A、B、C三类社会工作人才认定标准(试行)》,建设全市首个街镇社工站,街镇社工站达6个,工作成效全市领先。18个村、266个社区探索建立“共同缔造理事会”,完成6个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认定命名。建成区未成人救助保护中心,被评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被天津市推荐申报全国未成人保护示范区。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并公开,依法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管理3个领域9个事项52个随机抽取对象,全部按时完成检查并公示。开展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清查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集中整治,7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填报收费公示表和诚信自律承诺书。部署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60余家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和信用承诺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管理,出台《滨海新区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对往年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四)严格规范民政领域执法活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救助等领域行政执法。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排查,劝散1家非法社会组织,约谈告诫1家社会组织负责人;依法办理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案件,已撤销4家、已立案5家、激活5家处;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年报533家(含11家年报的慈善组织),年检率91%,年检合格341家,基本合格179家,不合格2家,11家慈善组织全部完成年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控烟宣传活动和控烟检查,组织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联查,对23家养老机构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加大无证无照养老机构治理,约谈养老机构2家。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开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殡葬领域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罚款1.5万余元。依法追回违规领取社会救助资金,共处置违规领取救助资金案件21例,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28余万元。

    (五)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及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年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1次。改版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22条,办理局长信箱来访件39件,办复政府信息公开16件。做好区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栏目管理,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扶贫领域公开信息208条。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天津滨海民政”发布信息48期264条。对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布配套政策解读,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2项、政策解读1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常驻单位进驻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及时依法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办结矛调中心来访件93件。依法妥处涉访涉讼案件,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

    四、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普法工作计划规划。及时调整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宣传员工作队伍,制发《滨海新区民政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完成“七五”普法总结,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加强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窗口单位为主、以业务工作为平台的法治阵地建设,不断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将宪法学习宣传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深入开展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挂图20套40张,利用天津滨海民政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发布宪法学习知识,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宪法宣传周”专项答题,组织全体党员举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制定《关于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指导各街镇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新北街道、杭州道街道、新河街道、寨上街道、大港街道、中塘镇、太平镇等各街镇联合辖区各社区居委会、签约律师以及驻辖区企业代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制定印发《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集中组织实施开展“民法典七进”活动,制作《民法典进机关主题宣讲》PPT,推送局系统全体干部,局机关78名干部职工签署学习贯彻民法典承诺书,局各室、各事业单位先后组织民法典宣讲(讲座)47场次,其中开展民法典宣讲会3次、观看微讲座1次、支部集中学习研讨2次、召开养老机构会议宣传民法典1次、社会组织集中学习1次,民法典进机关31场次、进社区4场次、进校园2场次、进农村 1次,受众人数共计800余人次。组织婚姻(收养)登记机构重点学习《民法典》第五编,将《民法典》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抓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2个重点宣传项目,制定《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敬老月活动时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老年人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共组织政策宣传、知识竞赛、讲座60余场次,发放政策一目清宣传材料5000余份;利用“中华慈善日”开展线上知识答题、《慈善法》宣讲2项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民政业务领域普法宣传,结合“两委换届”,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开展新一届“两委”人员业务培训,召开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培训《天津市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办法(试行)》,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召开行政区划管理暨业务培训会议,解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天津市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方法》。分别组织新区社会团体、教体类民非、其他民非负责人和财务、监事人员举办社会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班,举办3场社会工作培训,开展志愿服务巡讲活动,深入部分开发区、街镇宣讲志愿服务政策和先进事迹12场次,参加1000多人次。组织500余名街镇领导、民政专干、村居民政工作人员参加滨海新区社会救助权限下放救助政策培训会,集中学习《滨海新区临时救助细则》,《滨海新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利用网站宣传社会救助政策42条、街镇和居村宣传阵地宣传60余次、广播宣传150余次、发放明白纸1万份。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社区广播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文明节俭办丧,文明绿色祭扫。开展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关爱未成年人系列活动,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456场次

    五、加强民政系统法治人才培养

    (一)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市民政局、区司法局部署安排,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取证培训,年内增行政执法取证人员6人,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7人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开展基层法治队伍能力提升学习、中央法治督查整改工作、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法治工作主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等专题培训5次,深入学习宪法、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民政领域常用法律法规等,并为所有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印发学习资料、购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书籍24本。组织局系统58名公务员开展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合格。

    (二)聘用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成立公职律师事务所以来,聘用公职律师1名,聘为内部法律顾问,并完成系统备案。2021年为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5次,完成1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参与单位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起草论证,起草《关于推广使用民政“补贴宝”采集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建议》等政策;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7份;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普法宣传教育3次,撰写《关于加强滨海新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政执法运行机制不完善。未建立专业执法队伍,执法力量分散,监管执法与日常管理不分,在民政事务的管理上存在用行政管理手段代替执法监管的情况。

    (二)民政行政执法能力不足。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民政执法人少事多,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程序、方法不熟知,很少经过专业执法培训,执法不想、不敢、不会的问题有不同程度体现。

    (三)民政政策制定规范性不强。政策延续性、协调性不足,实施效果跟踪不紧密,政策后评估制度还有待完善,政策及时更新、相互衔接及政策解读有待加强。

    七、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民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抓好部署、推动和落实。

    (二)持续深化提升法治工作成效。认真落实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对照任务要求,查漏补缺、持续发力,力争法治建设有新突破。加强法制审核,降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发案率,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建设。探索整合民政执法力量,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民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强民政法制机构队伍履职能力,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

    (四)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细化“八五”普法规划,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民政法治阵地建设,持续开展民政领域普法教育,引领和规范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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