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5 17:19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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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措施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三)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街道(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和标准。负责福利彩票的销售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措施和执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管理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九)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民政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民政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组织推动民政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突出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扩大民政兜底保障群体范围,提升民政为民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个性化水平,强化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编牢织密社会保障最后一道安全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老龄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下辖8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9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共计1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救助站、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救灾物资储备站、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社会福利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民政福利生产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老年福利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养老院,共计8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84,919,931.0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9,041,694.38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数据含有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等项目,2020年以上项目均不在民政决算范围内。

    二、收入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84,270,601.0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9,241,390.15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数据含有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等项目,2020年以上项目均不在民政决算范围内。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6,168,361.00元,占95.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38,518.69元,占4.29%;其他收入163,721.34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69,578,572.09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83,276,116.47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数据含有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等项目,2020年以上项目均不在民政决算范围内。其中:基本支出45,761,002.77元,占5.26%;项目支出823,817,569.32元,占94.7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84,756,209.7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7,766,662.37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数据含有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等项目,2020年以上项目均不在民政决算范围内。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43,709,438.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90,535,639.3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数据含有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优抚对象医疗等项目,2020年以上项目均不在民政决算范围内。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283,327.9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08,707,768.27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14,300元,包括“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14,300.00元,主要用于:社工人才专项培训支出。

    “民政管理事务”419,051,224.13元,包括“行政运行”24,669,516.25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支出、公用支出。“机关服务”744,626.99元,主要用于:低收入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运转经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86,924,595.89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712,485.00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等专项支出。

    “抚恤”6,000,000元,包括“伤残抚恤”6,000,000.00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伤残补助费支出。

    “社会福利”97,108,699.66元,包括“儿童福利”30,480.00元,主要用于: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等。“老年福利”83,722,890.71元,主要用于老年人健康关爱金、居家养老补贴等。“殡葬”98,600.00元,主要用于:骨灰存放、骨灰撒海、清明祭扫等经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3,256,728.95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运转经费。

    “残疾人事业”41,367,573元,包括“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584,0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方面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9,783,573.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最低生活保障”129,980,826.46元,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0,947,764.46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低收入、困境儿童补贴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9,033,062.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农村低收入救助支出。

    “临时救助”53,234,956.07元,包括“临时救助支出”46,923,623.73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实物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6,311,332.34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822,170元,包括“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629,42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192,75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4,869,920元,包括“其他城市生活救助”4,869,92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困难群众、丧葬补贴、扶贫救助支出。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564.6元,包括“行政运行”1,564.60元,主要用于:驻村干部保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2,094元,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2,094.00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疫情期间工作补助及社会救助培训会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360,811.23元。

    3、“农林水支出”80,763,417.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3,536,517.50元,其中:

    “农村综合改革”79,941,765元,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79,941,765.00元,主要用于: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821,652.5元,包括“其他农林水支出”821,652.50元,主要用于: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62,692.5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577.30元,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662,692.58元,包括“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62,692.58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站运转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45,652,401.71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449,154.1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部分在职人员编制转隶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8,130,558.85元,其中“基本工资”6,747,249.84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7,917,040.57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292,305.00元,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4,963,033.6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84,544.32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1,285,854.64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5,402.7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64.1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6,081.11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10,153,543.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79,239.90元,主要用于:用于规定的值班费等其他工资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3,448.4元,其中“离休费”126,814.9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离休费。“退休费”1,345,736.5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退休费。“生活补助”14,21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生活补助。“奖励金”30,647.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独生子女费。“代缴社会保险费”100.00元,主要用于: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40.00元,主要用于:抚恤金发放。

    3、“商品和服务支出”5,895,500.46元,其中“办公费”472,801.7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印刷费”8,0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印刷费。“咨询费”2,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咨询费。“手续费”11,039.97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水费”41,071.97元,主要用于:单位饮用水费用支出。“电费”238,188.49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邮电费”197,501.19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电话费、网络费。“取暖费”61,7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取暖费。“差旅费”131,390.50元,主要用于:单位发生的差旅费。“维修(护)费”78,238.58元,主要用于:单位设备的维修维护。“培训费”5,83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培训费。“劳务费”2,046,332.00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劳务费用。“委托业务费”28,7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464,490.65元,主要用于:单位提取的工会经费。“福利费”801,524.5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防暑降温费、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29.32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公车的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731,7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租车费。“税金及附加费用”8,360.2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应负担的税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061.34元,主要用于:清洗、代扫、挂图制作等费用。

    4、“资本性支出”102,894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2,894.0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764.3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6,635,285.66元,主要原因是:市局匹配资金减少。

    (二)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600,764.3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8,524,483.03元,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0,764.34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0,764.34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2,929.32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40,170.68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项目 。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2,929.3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29.3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7,070.68元,主要原因是 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6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3,100.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4,176,534.78元,比2019年增加564,385.96元,增长15.62%。主要原因是: 2019年度创文补贴于本年度发放。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12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91%。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 179 个,涉及金额 85063万元。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2020年度,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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