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养老服务机构控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70-9716-2021-00003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养老服务
成文日期: 2021-05-12
发文日期: 2021-05-12
有效性: 有效

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养老服务机构控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海新区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住养人员文明素养,倡导文明新风,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安全的养老服务机构环境,逐步形成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现将《滨海新区养老服务机构控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滨海新区养老服务机构控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控烟管理工作,确保控烟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附:《滨海新区养老服务机构控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滨海新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2日

滨海新区养老服务机构控烟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住养人员文明素养,倡导文明新风,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营造无烟、清洁、健康、安全的养老服务机构环境,逐步形成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精神,积极倡导文明之风,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控烟监管,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卫生环境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多措并举,抓好宣传

结合每年5月 31 日世界无烟日活动,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增强广大烟民对控烟的自觉性,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戒烟宣传教育活动。

各养老机构要及时成立本机构控烟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管理员、护理组长等有关人员组成,明确各级职责及分工。落实安全和控烟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建立完善控烟监管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全面提高老人和员工安全健康意识。

(二)做好表率,全员参与

职工作为示范人群应在控烟、戒烟上作出表率,倡导更多人在公共场所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并主动参与戒烟,在控烟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劝阻他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牢固树立戒烟越早越好的理念,引导职工和老人积极参与到控烟行动中来,建立控烟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控烟劝阻活动和日常对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监管,逐步形成“人人监督处处劝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强检查

老人房间和公共活动场所是控烟的重点场所,要强化控烟干预措施。设立专项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加强对重点人员和公共场所的控烟检查力度,使之成为常态化确保控烟效果 。养老机构内要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和控烟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监察奖惩制度,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努力使控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5月15日前,各养老服务机构对控烟工作要进行专门分析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

(二)开展控烟专项行动

各养老机构要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并长期坚持,立行立改。5月17日至9月30日,区民政局将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控烟专项检查,以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的方式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控烟情况抽查检查,并严格按照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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