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民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2-27 11:14      来源: 区民政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区法治滨海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制定了《2017年滨海新区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各级民政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为目标,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为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2017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民政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法制性,依法治理的水平高低,不仅影响民政部门的形象,而且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强民政工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结合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我局制定了《2017年滨海新区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成立了2017年滨海新区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提出了以人为本,抓教育;条块结合,抓重点;从严管理,抓队伍。的工作的思路,确定了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处室和基层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职责。在领导力量上确保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各项管理

    我局在总结六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的深入,以及本年度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等,修订完善了《民政局审批制度》、《民政局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民政局机关行为规范》、《民政局办事指南》、《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专门成立了行风评议、监督领导小组。为了确保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广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局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从社会各界聘请了5 名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民政局政风行风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定期召开政风行风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汇报会向监督员汇报政风行风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情况。七月,对全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各个方面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有效地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形成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意识,树立起了良好的民政工作新形象。

    三、突出重点,强化七五普法教育培训和宣传

    一是结合民政工作,大力开展了《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民办非企业登记条例》、《社团管理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和《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有针对性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度;二是开辟法律宣传专栏,各处室和各窗口单位都将自身职能法律、法规上墙公布,方便群众了解民政法律法规和民政执法依据。三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活动,通过学习,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四是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宪法》、《信访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与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随时运用法律知识管理民政事务,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五是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周五学习制度,民政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公务员业务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加强了对民政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六是组织开展了民政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局干部职工踊跃参加,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七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全区综合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全区综合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在全区主要在广场和繁华地段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图片和群众大接访解答涉及民政法律法规等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墙报和宣传栏作用,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对强化全区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普法六进社区活动,把民政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低保条例》、《婚姻法》、《优待抚恤条例》)等法律法规送进村庄和社区。为了加强机关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积极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市、区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拓宽了工作视野,增强了法律意识。 

    四、明确责任,依法行政

    (一)优抚工作。严格落实市《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着力做好优抚安置、拥军优属工作。制定《滨海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军民深度融合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意见》,并在全区全面推行。做好春节和八一期间驻区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共支出慰问经费1520.66万元。做好清明、9•30烈士纪念日集中祭扫和纪念活动。统筹城乡优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金。落实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各类优抚补助标准,截至目前,调标补发各类抚恤金390余万元,发放优抚资金6800余万元。接收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48名,其中18名本科学历三级以上退役士官安置到事业单位,26名安置到区属国有企业,4人选择自谋职业,另安置2名历年滞留人员到区属国有企业。接收2016年冬季退役士官115人,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27人,自主就业88人。建立443个复退军人服务联络点,开发退役军人数据管理系统,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已完成登记退役军人数据约4万条, 1978年以来所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和义务兵1.23万人。完成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考评工作,塘沽烈士陵园被评为国家级爱国教育示范基地。加强涉军维稳工作,排查梳理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做到及时预警,稳妥处置,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调整为每户每月258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720元,全区实现城乡救助标准统一。城乡统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困难群众、特困人员发放实物救助、生活补贴以及价格临时补贴,加强做好临时救助,做好迎新春扶贫助困走访慰问活动。开展特困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情况摸底排查,对全区347名城乡特困人员建立分类管理档案,集中做好供养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专业性关爱服务,目前新区留守儿童39人。积极推进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现与公积金、社保、地税、工商、房管等多部门网络互联与数据交换。通过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有效载体,开展流浪人员专项救助,救助率达到100%。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建立三级灾害信息员制度,开展做好宣传发放、现场解答、紧急疏散演练以及紧急救护等活动,推广新媒体应用,加快推进防灾减灾宣传和综合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共为各类救助对象1221721101人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亿余元。

    (三)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行善。制定2017年《慈善月实施方案》和《慈善一日捐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慈善月部署推动会,开展慈善一日捐募集活动,慈善月共募集资金568万元。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做好居(村)人员补贴和工作经费发放工作,今年发放补贴资金2.61亿元。全年共计新建17个社区居委会和2个社区工作站,调整后,全区社区居委会数量将达到293个(含52个社区居委会筹备组和4个社区工作站),及时更新行政区划图册,对全区44飞地的界线进行勘测,实现了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和行政区划管理全覆盖。开展城市社区绩效考核,全面考核社区居委会及专职社区工作者。推荐全区20个社区参与市级美丽社区创建。开展社区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共清理社区楼道杂物、堆物堆料等垃圾12.3万余处,出动志愿者24600多人。举办8场国内外社区工作者和社工人才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达700余人,着力提高社工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加强旧楼区管理,落实区街联席会议制度,召开3次工作例会,及时发放区级补贴资金,研发老旧小区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投入运行。推荐中塘镇刘塘庄村申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已通过民政部专家组验收。

    (五)社会福利工作。一是全力抓好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第一养护院投入运营,整体运行平稳,收住自理、介助和介护老人80余人。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今年以来,共有3家新建民办养老机构获得设立许可,爱心医养院、怡康老年养护院和鑫诚养老院均已开业运营。康馨老人院和养生园老年养护院取得消防许可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全区已运营养老机构达21家(其中国办养老机构2家,公建企营1家,公建民营1家,社会办养老机构14家,农村敬老院3家),总床位数近3000张。三是支持鼓励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对15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进行试点改革,有效提高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使用功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四是提升社会保障,落实各项福利政策。截至10月,为2.8万高龄老人发放健康关爱金3112万元;为2055名困难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911万元;为3家民办养老机构转移支付市级消防整改专项资金53.46万元;核准2016年度新区养老服务各项补贴资金887.57万元。

    (六)社会事务工作。一是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规范有序。深入调研并起草社会组织服务管理“1+X”系列政策文件,制定出台《滨海新区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滨海新区社会组织约谈制度》《滨海新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规定》《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完成全区572家应参检社会组织中的383家年检工作。改造建设档案室,整理收集6000余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档案并进行集中管理,接收移交档案103件。理顺功能区社会组织管理权限,联合下发《关于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节能减排协会等59家社会组织移交功能区登记管理的通知》,明确审管职责,做好档案移交。开展社会组织涉企收费清查,组织26家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关于依法对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进行集中处罚清理的工作方案》,梳理139家两年及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启动执法清理程序,已完成立案处罚88家,督促补检注销51家。推进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完成第一届32个创投项目验收,拨付第三批资金9万余元,收回资金42万余元;对第二届25个创投项目进行中期考核,拨付二、三批资金84 万余元;启动第三届公益创投活动,评审立项16个,支持资金120万元。启动实施项目孵化,新吸纳5家社会组织入园孵化,共立项5个公益项目,支持资金30万元。开展功能区、街镇枢纽性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调研工作,起草相关指导意见,建立滨海社益汇志愿联席机制,组织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两百建设工程。理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管理体制,指导成立理事会,选派支部书记、主任、法定代表人,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机制。二是殡葬服务管理工作不断优化。完成《滨海新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设计。塘沽殡仪馆等殡葬设施拟选址在宁车沽附近,占地约10公顷。大港殡仪馆等殡葬设施拟选址在大港垃圾处理厂南侧,占地约10公顷。设计布局大港油田陵园提升改造项目。加强殡葬管理服务,重大节日祭扫期间,全区85条主要道路、绿地及社区焚烧纸钱。开展都市文明,社区共祭活动,依托居委会组织上万名居民参与,全区举办共祭活动148场。开展完成了430具骨灰春季和秋季撒海活动。完成“8.12”遗体善后处理费用结算514.6万元。为塘沽、汉沽、大港各殡仪馆购置4台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切实解决尸体火化废气污染问题。截至目前,火化尸体5685具,销售墓穴1093块,审核发放879人无丧葬补助居民殡葬补贴158万元。三是加快推动塘沽、汉沽、大港婚姻收养登记场所提升改造,塘沽区域婚姻登记场所迁至滨海文化中心,年内汉沽区域婚姻登记场所迁至新区行政审批汉沽分中心。依法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100%。截至目前,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6704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4438对,补办结婚证2897对,办理收养登记2897例。

    回顾我局的一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实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特别是在依法行政和执法上,但对照七五普法的要求和目标,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健全,工作力度都还不够,抓落实上还有差距,我们将虚心学先进、找差距,分析研究,勇于剖析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争取为圆满完成我区七五普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