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2-05 09:15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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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据《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津滨法建组发[2018]1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暂行规定》,明确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作”工程。每年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中胜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局党政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听取各室、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亲自组织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积极参加法治建设相关的重大活动。局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将法治相关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措施和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情况。我局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列入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例如: 2019年2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培训;2019年5月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使党员干部牢固建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宗旨观念。

    三是积极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2020年1月23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0年3月26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0年6月19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学习民法典,进一步强化对民政工作基础性、兜底性的认识,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理解好、领会好、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依法严格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梳理权责清单事项58项,并按要求做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研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制定印发《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及流程图,及时与区司法局沟通请示,对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适用范围、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后评估等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设立区民政局公职律师事务所,现有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讲1次,参与制定重要制度机制3次。积极鼓励和支持系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1名干部考取了执法证。

    二是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民政局党委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务会、干部职工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津八条”、“民营经济19条”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进一步从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学习研究涉及的政策法规,打破工作中顽固守旧的思维观念,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意识。以为民服务窗口为主要依托,统一印制发放了88张宣传挂图,集中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有关工作要求,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11个窗口单位和办事大厅摆放张贴。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在所属办事大厅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做好经常性宣传工作,大力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知条例,事事处处遵循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积极全面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部署要求,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构建政府兜底保障有力、社会机构发展充分、多元多样供给有效、健康医养融合发展、安全质量本质提升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养老好项目大项目,实施养老机构备案制管理,强化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改革,将各街镇社会力量开办或运营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任务目标纳入区政府20项民心工程和街镇“三考合一”指标体系,各街镇制定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工作计划及方案,按阶段目标在年底落实社会力量开办或运营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至少2家以上。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2020年,我局对全区应检500多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普查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配合区教育体育局对线下培训机构14家进行了抽查,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系统显示数据为执行单总数14户,完成率100%,完结率100%;完成对全区养老机构执法检查6次,责令整改隐患100余项,对海滨街王淑英养老所下达(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1次,其他无证无照机构下达告知函22份,联合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门联合调查取证3次,全年上报执法平台录入养老机构检查信息6次,整改完成情况较好。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成立区民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派驻专人进驻滨海新区矛盾调解中心,及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认真做好便民服务中心、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问题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持纪严于法,注重纪法衔接,在信访问题线索核查处理的基础上,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程序转交纪检组信访线索两条,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干部坚决立案处理,保证了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五是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38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 在全市率先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脱钩任务。通过脱钩可以将以前只是单一业务主管单位支持和服务,改变发展成为多个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和服务,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职能分离,为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管理让渡空间,使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将更加清晰真正成为代表整个行业的协会。

    六是深入推进“一制三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20207月份以来,结合“一制三化”改革要求,滨海新区民政局深入贯彻区委部署要求,聚焦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按照既要方便群众,又要为街镇和社区干部减负的工作思路,深入调研讨论、大胆改革创新,推出16项“滨海通办”民政服务项目,通过重新优化流程,进一步最大限度降低各民政服务事项的繁杂程度,提高办理效率,回应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七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区民政局始终把疫情防控摆在首要位置,迅速召开民政系统干部会议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细致研究、深刻领会其内涵实质,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主动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做到精准研判、及早谋划。着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抓早抓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民政为民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导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管培并重,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全员助力“滨城大筛”。

    三、学法用法普法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民法典》等普法学习宣传。2020年7月1日召开民法典宣讲会议,号召广大民政干部要自觉尊法,带头守法,要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2020年7月29日,组织召开全区社会救助工作部署会,聘请韩涛律师为80余名街镇民政专干、基层社工专题讲授民法典。2020年8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市民政局举办《民法典》电视电话专题讲座,由天津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教授李国旗专题讲授《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组织机关干部参加2020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当前时政热点和重点法律法规等内容。扎实开展疫情期间普法宣传工作,印发与“新冠”相关的法律知识解读(一)-(四)和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众200余人次。

    是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2016年制定《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8年制定《滨海新区民政局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逐步完善我局普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和精神文明绩效考核,根据“七五”规划及时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相关佐证材料前期已报送区司法局高建勇。)

    三是认真落实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按照《2020年滨海新区“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部署,区民政局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滨海新区民政局20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方案》,机关各室、各事业单位认真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做好阵地宣传。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机关宣传栏等阵地,发布张贴宪法、民法典宣传资料,加强法治宣传。向各事业单位和窗口部门发放宪法、民法典宣传挂图,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营造法治氛围。结合实际,组织做好社会救助、养老、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等本领域宪法宣传工作。落实“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各街镇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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