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滨海新区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1-04-20 10:10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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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民政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检查为主向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交,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抓好推动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专题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加强督导检查,推动民政系统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局中心组学习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列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为指引,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完善落实民政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追责处罚力度,形成以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内生管理转变,提升民政系统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因事业单位改革新组建的两个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程序等。因事业单位改革新组建的两个单位,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程序等。

    二、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1. 强化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今年继续开展对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一次一百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学习,提升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管理能力。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各单位要按照《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为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创造条件。

    3. 大力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实现闭环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监督。紧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教育培训指导,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两次对全民政系统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4.构建专业的应急处置体系。

    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形成种类齐全、衔接有序、管理规范、面向实战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民政系统各单位安全风险特点,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演练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知识水平、锻炼应急队伍,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今年要组织两次应急演练活动。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

       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安全专项三年整治计划任务为主导,结合民政系统工作重点,开展如下具体工作:

    1. 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加大对于火灾隐患整治力度,重点集中整治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缺失、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安全月”期间,按照要求围绕主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

    2.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日常管理集中开展排查风险隐患工作。重点检查各养老机构的消防栓、喷淋设施、消防水池等设施,防止小火亡人。达到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因地制宜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活动。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全面优化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今年要开展对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3.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民政系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重点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或进行自行检查、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持过期证件、假证作业等问题。

    4. 强化危险作业监督管理。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将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作业许可实行闭坏管理,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等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査,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021年新区民政局将紧紧围绕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纲要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水平,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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