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8-9716-2021-00026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津滨民发〔2020〕40号
主题分类: 民政,养老服务
成文日期: 2020-08-11
发文日期: 2020-08-18
有效性: 有效

滨海新区各养老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攻坚战部署会精神,防范化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助推全区养老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滨安生〔2020〕4号)和《滨海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要求,结合全区养老机构实际,滨海新区民政局制定了《滨海新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养老机构认真贯彻落实。

滨海新区民政局

2020年8月6日



滨海新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攻坚战部署会精神,防范化解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助推全区养老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津滨安生〔2020〕4号)和《滨海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要求,结合全区养老机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生命安全至上和“三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养老机构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链条、制度成果和风险防控以及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围绕“本质安全”目标强化自查自改和巡查督改“双查双改”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严格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我区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抓好《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宣教落实工作,夯实消防安全思想基础,树牢新时代安全发展观

以三年专项整治为契机,以养老机构法人和院长为重点,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滨海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为养老机构管理者必修课,通过线上自学、线下辅导、专家培训等形式,全面提升管理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力求彻底消除思想隐患,夯实消防安全思想基础,树牢“抓安全就是讲政治保民生”的新时代安全发展观,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各养老机构 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持续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内生动力完善“四个体系”,实现“三个转变”

以三年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完善和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链条,催化形成内生动力,聚焦完善“四个体系”——即以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体系、以完善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为重点的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第三方为重点的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勠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内部管理转变、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机构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机构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自觉提升养老机构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持续严抓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按时保质完成“清零行动”

1、聚焦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易出险患,将其列入重点检查事项紧盯不放

各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要求,盯紧老人居室、职工宿舍、内部医疗场所、厨房餐厅、库房、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公共活动场所、施工现场、全员定期培训演练、制度建设以及“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监控室人员值守、设备维保、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电器使用、智慧用电系统运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微型消防站管理、吸烟和火种管理、培训演练计划落实(四个能力建设)、安全出口以及疏散通道、消防车专用通道畅通等事项,并按照标准规范和风险等级合理分类,将其纳入日、周、月、季、年必查事项,对岗对时按责按限检查,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并结合本单位设施环境,推广安装具有灭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单点报警、简易喷淋等等技术防范设备。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 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零行动”

各养老机构以开展制度约束下的常态化消防安全隐患自查为主,结合民政、消防、属地街镇等部门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即查即改,即知即改,限时整改,记入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做到“五不”(即不拖、不等、不靠、不留死角、不留遗憾),全面落实隐患“清零行动”目标。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必须在202012月底前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各养老机构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星级评定

各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标准》(附件),对标对表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纠,为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借机星级评定促进各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培树宣传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整治效果明显的典型单位,促进养老机构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升级。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02112月前

(五)创建养老机构信息智能监管系统,突出强化消防安全动态监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推动养老机构信息化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加快实现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立足区级消防物联网建设工作,将养老机构纳入新区消防物联网监管体系当中。通过“安心养老”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方位监管,突出优化升级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动态监管板块,实现全天候、多维度、即时性安全信息管理和风险点管控提示功能,借助信息化智能技术应用,提升养老机构和民政部门消防安全内部管控和行业监管能力“双提升”,为实现滨海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养老机构

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建立完善养老机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突出消防安全失信行为治理

按照民政部《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故拖延,逾期不改情形的养老机构和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在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同时,区民政部门将其列入本辖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书面抄报相关主管部门。健全民政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失信主体纠正不当行为,联手做好消防安全失信行为治理。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自2020年6月起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三年专项整治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

按照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视频会议专题部署。各养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全面做好本单位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底)

各养老机构要针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整改落实“三项清单”,确保隐患问题得到根除。

(3)集中攻坚(2021年1月至12月底)

区民政局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但又一时难以整改的养老机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2021年底前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4)巩固提升(2022年)。

全面优化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各养老机构围绕消防安全管理“四个体系”“四个能力”建设持续发力,本质安全基础更加坚实。区民政局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精准落实,指导服务和监管方法更趋智能化,部门协同机制更加紧密有效,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民政局统一部署动员下,各养老机构院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工作专班,做好宣传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分阶段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及时发现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要求。

(二)加强资源保障。各养老机构要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集中精力、人力、物力、资金等资源要素,全力保障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顺利实施,保证整改质量和时效,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区民政局将据实争取资金支持。

(三)加强考核督导。区民政局将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养老机构年度考核目标,在区消防救援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按照“四铁”要求,根据年度计划联合区消防救援部门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抽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情况并督促整改;同时,依法依规实施行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强化行业监管制度约束力,促进我区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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