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8-9716-2021-00008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文  号: 津滨民发〔2021〕4号
主题分类: 民政,社会救助
成文日期: 2021-01-25
发文日期: 2021-02-03
有效性: 有效

各街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战“两不愁”兜底工作胜利成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125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2021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战“两不愁”兜底工作胜利成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区民政局认真调研、提前谋划,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制定了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方案,拟在春节前夕,持续聚焦关注特殊群体,以帮扶热度传递民生温度,对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慰问时间

全区春节走访慰问拟安排在2021年1月25日至2月10日,区领导慰问安排时间根据区领导工作情况统筹确定。

二、慰问范围

(一)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对象等社会救助对象;

(二)部分特殊困难个案家庭(1、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存在实际困难的家庭;2、政府救助后仍有生活困难的家庭);

三、慰问安排及标准

拟采取走访慰问和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共需发放慰问金1402.14万元,预计惠及困难家庭7170户11938人。

(一)开展区领导走访慰问活动

拟由区领导对24户特殊困难家庭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慰问标准为每户3500元,包括3000元慰问金及价值500元慰问品(米、面、油、禽肉),所需慰问资金8.4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2)

区两办负责区领导慰问的协调工作,区民政局协助。

(二)开展区有关部门和街镇走访慰问活动

1.区民政局及街镇走访慰问社会救助家庭和特殊困难个案家庭。拟慰问社会救助家庭、特殊困难个案家庭76户。慰问标准为每户2000元,包括1500元慰问金及价值500元慰问品(米、面、油、禽肉)。所需慰问资金15.2万元。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街镇进行配合。街镇在统筹做好各部门春节慰问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慰问范围和标准,开展春节慰问活动。

2.区民政局走访慰问特困供养老人。拟对集中供养在太平镇老年公寓、汇中养护院、鑫诚老年养护院的农村特困老人进行慰问,所需慰问资金3万元;对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进行实物慰问,所需慰问资金7.2万元。共计资金10.2万元。

(三)发放社会救助对象春节慰问补贴

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为我区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共计7070户11838人发放春节慰问补贴,共需慰问金1368.34万元。其中,新区春节慰问补贴救助标准为每人300元,需慰问金355.14万元;天津市春节一次性补贴救助标准为城市困难群众每人800元,农村困难群众每人700元;饺子费救助标准为每人100元,需慰问金1013.2万元。(如市民政局调整慰问标准,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各街镇要统筹安排民政、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部门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尽量避免重复救助。通过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上下联动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到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不遗漏,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强化宣传报道。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对此次春节走访慰问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参与走访慰问活动的各街镇要及时向区民政局通报活动信息。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街镇要按时上报拟慰问的困难家庭统计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活动结束后,各街镇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将走访慰问活动总结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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