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室)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7-10 16:42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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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天津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对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检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采取按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两种社会组织形式分别抽取。由社会组织管理室自行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要求,抽取比例为各自社会组织总数的5%。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以社会组织管理室为主组成检查小组,每次实施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堵文波、李春霞、李波、邸宏毅、刘芳明

      (二)确定检查工作内容

      对被检查社会组织,按照本方案附件表格中主要检查项目落实检查内容,表中个别表述与现实不符的,可以按实际工作要求调整检查内容。

      (三)实施检查的方式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第九条“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的规定,采取书面检查或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应不少于被检查总数的60%。

      (四)落实检查结果应用

      执法人员做好检查结果留存和行政检查登记表填写,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报告,附全部《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行政检查登记表》。检查结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官网专栏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执法人员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检查工作的重视,确保检查工作及时完成。

      (二)严格落实责任

      执法人员要强化行政执法意识,制定检查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检查工作时限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是区民政局年终考核项目之一,务必按期完成。8月31日前完成并上报检查结果,9月30日前在区民政局官网公示。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行政检查登记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室)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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