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7-16 09:39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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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科学认真谋划,奠定工作基础。年初牵头制定《滨海新区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法治意识培养和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2019年年度工作重点,将《宪法》《行政法》《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作为学习重点,每季度安排一个主题,认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

    (二)认真学法用法,做好示范表率。带头参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网络学习考试,并重点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相关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牢记各项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以身作则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指导督促基层各业务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三)强化纪法衔接,提高制度执行力。在具体工作落实中坚持纪严于法,注重纪法衔接。在信访问题线索核查处理的基础上,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程序转交纪检组信访线索两条,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干部坚决立案处理,保证了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系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2019年21名干部考取了执法证,充实了民政执法人员队伍。

    二、2019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完成法制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局党建工作室坚决落实党委各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年初拟定《滨海新区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法治意识培养和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2019年年度工作重点,将《宪法》《行政法》《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作为学习重点,每季度安排一个主题,认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截至目前党委中心组已经按计划完成《行政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和《宪法》的相关学习任务。

    (二)加大社会组织法制建设力度。一是加大社会组织普法培训。今年3月底,连续三天分别组织新区社会团体、教体类民非、其他民非负责人和财务、监事人员举办社会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宣传普及社会组织管理法规,提高社会组织人员遵规守纪意识。二是加强志愿服务法规宣讲。联合区文明办出台《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志愿服务千人巡讲活动,现已深入部分开发区、街镇宣讲志愿服务政策和先进事迹15场次,参加1000多人次。三是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滨海新区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区应参检的517家(含开发区、生态城等功能区)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截至目前,实际参检社会组织431家,全部通过网上年检系统审核,参检率为83%。经过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民政部门审查,年检合格361个,基本合格63个,不合格7个,合格率为84%。四是强化社会组织专项检查。配合区发改委完成“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抽查工作,继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排查,配合区公安局劝散1起非法社会组织违规活动,约谈告诫1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集中整治,组织指导36家行业协会商会拟定收费公示表、承诺书,在网站集中公布。对12家违规社会组织立案查处。

    (三)建立和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71号)精神,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我区各街镇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通过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等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议完善了部门之间分办、转介、接转社会救助申请的制度和流程,及时转办救助申请事项,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部门间的有效衔接。

    滨海新区政府出台了《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滨政办发[2015]69号),其中规定各街镇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要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通过现有的社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等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工作。我局制定了《滨海新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职责分工及受理转办流程》,还重点加强了对各街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及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印制发放了《社会救助办理指南》宣传折页,制定了滨海新区社会救助受理转办流程。各街镇均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按一明显三上墙(即救助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电话上墙)的工作要求,把政策、职责和监督电话放到了方便群众了解掌握的窗口,各窗口都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截至目前,滨海新区所辖(镇)总数为21个,其中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的街(镇)数为21个。我区21个街(镇)已全部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四)深化养老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备案登记管理。为深化我区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和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19〕3号)精神,区民政局印发《关于对滨海新区养老机构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津滨民发〔2019〕16号),文件明确“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要依法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截至目前,新区内所有运营养老机构均已进行了备案登记。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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