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社会组织:2021年年报、年检开始啦!4月1日起网上填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滨海新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将开展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年度检查的范围
2021年6月30日前,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截止时间
各社会组织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
报送程序
(一)网上填报
参加年度检查的各社会组织,登陆市民政局网站(http://mz.tj.gov.cn/),点击专题报道栏的“天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政务办事大厅—年检年报”进入管理系统(社会组织年检办事柜台
http://111.164.113.15:8088/tjfrk/shzzgl/index.jspx)。“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法人用户的用户名为统一信用代码,使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如未修改密码,则使用初始登录密码“yUfaXGFk0”登录,注意区分大小写)。再次登录“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进入年报界面,根据系统提示逐步完成所有表格的在线填报。
(二)上传附件
在“上传电子文件”栏中,上传以下附件:
1.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2021年度工作报告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
2.会计师事务所上传的年度审计报告扫描版(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年度审计报告应含国有资产和暂按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在内的资产情况报告等内容)。
3.各社会服务机构有前置许可的,需扫描前置许可证副本并上传。
4.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新版《诚信自律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
年检年报信息填报全部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完成。
网上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书》后,请及时登录天津市社会组织管理系统查询报告书审核情况,并按照审核反馈信息进行操作。凡经监督管理部门网上审核符合要求的,可网上打印《年度工作报告书》,并持全部年检材料到业务主管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三)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实行监督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持相关年检材料到业务主管单位、党建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持相关年检材料到党建管理机构审核后到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四)相关管理部门审查
各社会组织应在2022年5月31日前,持经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脱钩等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除外)、党建管理部门初审过的全部纸质材料,报送至区民政局(滨海新区社会组织管理室。地址:滨海新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国泰大厦A座3012室)。相关管理部门对各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印鉴。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无需向管理机关报送纸质材料。
各社会组织逾期未报送纸质材料的,视同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处理。
(五)党建工作报告
各社会组织党建情况、群团组织情况等,已同步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
(六)慈善组织年报信息报送
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按照民政部要求通过“慈善中国”网站(cishan.chinanpo.gov.cn)报送年度专项信息报告。其中,已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在如实填写公益慈善活动情况后,按要求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首次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按要求报送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专项信息报告。
审查标准和结论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和未按时参加年检年报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部门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工作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
除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他各社会组织可以自主选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年度财务工作进行年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模板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填报财务会计报告,并负责做好年检审计数据上传工作。会计师事务所需联系区民政局验证同意后取得审计数据上传账号。
(二)信息公开
1.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填报,对年度工作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报送截止日期前可进行补充或修改,报送时间截止后填报系统自动关闭。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后,不能再进行补充或者修改,如有填报失误可联系技术客服联系对错漏内容集中进行修改一次。
2.社会组织通过系统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在“天津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本组织官方网站等其他便于公众查询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同时年度检查的结论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网”公告。
3.年度工作报告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不公开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三)同步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区民政局将将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抽查工作等方式,重点检查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同时根据年检情况公示后的社会举报线索进行受理开展调查。
联系方式
1.填报系统技术客服(太极集团):18602245205(微信同号)。
2.会计师事务所账号取得:将营业执照正本图片、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mzjshzzglzx@tjbh.gov.cn。
3.“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人工服务电话:88355351。
4.区民政局咨询电话:65306094、65369748。
5.QQ工作群:431255396(加入时请注明社会组织名称和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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